2025年在这方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新政策,即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二)》(以下简称《解释(二)》),它已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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⚠️ 注意
政策的强制性: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,不具有可协商性。
"社保补贴"不等于社保:单位发放的所谓“社保补贴”无法替代依法缴纳社保所能带来的长期、全面的保障(如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等)。
劳动争议仲裁时效:一般为1年,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。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社保发生争议,通常不受此仲裁时效限制。
📝 给劳动者的建议
拒绝无效约定:不要为短期多拿一点钱而签署放弃社保的协议或承诺。
仔细核对缴费情况:定期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、APP或线下服务大厅查询个人的社保缴费记录,发现问题及时与单位沟通或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。
用法律武器维权:如果单位不缴社保,你可以:
提出解除劳动合同:并依据《解释(二)》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要求补缴社保: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,要求单位补缴。
重视社保的连续性:社保断缴可能影响你的诸多权益,特别是医疗保险待遇(断缴后次月可能无法报销)、购房购车资格(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纳年限)、养老金水平(多缴多得,长缴多得)等。
📝 给用人单位的建议
立即自查整改:尽快核查所有员工的社保缴纳情况,对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员工,应尽快办理补缴手续。
清理无效条款:立即废止所有劳动合同、员工手册中关于“自愿放弃社保”、“社保补贴”等无效条款。
规范用工管理:依法为所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社保,这是分散用工风险、保障企业稳定经营的重要方式。
算清长远账:未缴社保短期看似省了钱,但一旦员工维权(解除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、发生工伤、要求补缴等),企业将面临更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。
💎 总结
最高法的《解释(二)》再次明确: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,任何形式的“放弃社保”约定都是无效的。这既保障了劳动者的长期权益,也倒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。
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到你。如果你有更具体的情况,比如社保补缴如何操作,或者想知道当地的具体缴费比例和基数,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人社局) 或拨打12333社保咨询服务热线。